电机过热保护UL安全标准UL2111介绍
UL 2111,第 1 版,2006 年 1 月 27 日- 电机安全过热保护的 UL 标准
本标准中的要求包括:
a) 阻抗保护电机;
b) 热装置保护电机;
c) 热保护装置;
d) 带有固态热保护电路的电机。
本标准中的要求仅适用于额定电压为 600 V 或以下的电机。
本标准中的要求不包括:
a) 用于打开电路的手动装置;
b) 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机;
c) 采用电机保护装置和手动电机控制器的电机;
d) 电机采用电机保护器,其触点控制电机启动器中的继电器线圈;
e) 受仅对电流响应的设备保护的电机;
f) 密封(封闭)型电动压缩机;
g) 采用自动启动开关的阻抗保护电机;或
h) 热切断装置。热熔断器包含在热链接标准 - 要求和应用指南 UL 60691
中。本标准中的要求旨在评估特定的电机、保护器和电机/保护器组合。当电机、保护器或电机/保护器组合发生变化时,需要单独评估。
包含新的或不同于本标准要求的特性、特性、组件、材料或系统的产品,并且涉及火灾或电击或人身伤害的风险,应使用适当的附加组件和终产品的要求,以保持本标准初预期的安全水平。特性、特性、组件、材料或系统与本标准的特定要求或规定相冲突的产品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修订应按照本标准制定、修订和实施所采用的方法提出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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