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电器UL安全标准 剃须刀、理发器和类似电器的特殊要求UL 60335-2-8介绍
UL 60335-2-8,第 6 版,2018 年 6 月 25 日- UL 家用和类似电器安全标准 - 安全 - 第 2-8 部分:剃须刀、理发剪和类似电器的特殊要求
电池供电的电器和其他直流电源器具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双电源电器,无论是市电供电的还是电池供电的,在电池模式下运行时都被视为电池供电的电器。
本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 V 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剃须刀、理发剪和类似器具的安全性。
注 101 类似器具的示例是脱毛器以及用于修指甲和修脚的器具.
不打算供普通家庭使用但可能对公众构成危险源的器具,例如打算供外行在商店和农场使用的器具,都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注 102 此类器具的例子有动物剪、动物剪和美发器具。
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本标准处理了家庭内外所有人都会遇到的电器所带来的常见危害。但是,一般而言,它不考虑以下
人员(包括儿童):
• 身体、感官或精神能力;或
• 缺乏经验和知识
使他们无法在没有监督或指导的情况下安全使用设备;
– 孩子们在玩电器。
注 103 提请注意以下事实
- 对于打算用于车辆或船上或飞机上的设备,可能需要额外的要求;
– 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当局、负责保护劳工的国家当局和类似当局规定了额外的要求。
注 104 本标准不适用于
- 打算在特殊条件下使用的设备,例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环境(灰尘、蒸汽或气体);
– 按摩器具(IEC 60335-2-32);
– 医疗器械(IEC 60601)。
1DV.1 博士修改第 2 部分的第 2 段和注释 101,替换为以下内容:
本国际标 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剃须刀、理发剪、脱毛器和类似器具的安全性,其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 并根据 NFPA 70 国家电气规范 (NEC) 进行安装或使用。
本标准还涵盖了具有吸力功能的理发剪和剃须刀,用于在操作过程中收集碎屑或刨花。
1DV.2 D2对第 2 部分注释 104 的修改,增加了以下虚线项目:
– 起泡器 (UL 499);
– 理发店吸尘器用于人(UL 1017)
– 用于类似目的的修指甲、修脚或个人美容器具 (UL 859)。然而,提供修指甲、修脚或其他类似附件或附件的理发和剃须器具应根据这些要求和适用于所考虑器具的附加要求进行调查。
– 激光和强光源脱毛设备 (UL 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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