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 1673,第 3 版,2010 年 9 月 13 日- UL 安全电空间加热电缆标准
这些要求涵盖用于空间加热目的的电空间加热电缆,额定电压为 480 V 或更低,根据第 424 部分安装在未分类的位置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EC) 的 V,ANSI/NFPA 70。
这些要求适用于空间加热电缆,用于安装在封闭结构的天花板内或封闭结构的地板内或地板下,其中地板由不可燃材料、混凝土或沥青。
这些要求不包括与本标准分开的个别要求所涵盖的电加热设备或器具。其他相关标准包括:
a) 用于商业和工业应用的电阻伴热,UL 515;
b) UL 1278 可移动和壁挂式或吊顶式室内电暖器;
c) 移动房屋管道加热电缆调查大纲,主题 1462;
d) 屋顶和天沟除冰电缆装置调查大纲,主题 1588;
e) 电辐射加热板和加热板组,UL 1693;
f) 住宅管道加热电缆调查大纲,主题 2049;
g) UL 2021 固定式和定位专用电暖器;
h) 电加热设备,UL 499。 这些
要求不包括以下内容:
a) 拟安装在吊顶或吊顶中的加热电缆;
b) 加热电缆使用带有连接插头的软线连接到电源;
c) 安装后可移动的伴热带设备;
d) 具有产生气流的整体装置的加热设备;
e) 作为地板覆盖材料的组成部分制造和销售的加热设备,例如加热的地砖、加热的地毯和加热的复合地板;
f) 打算安装在干板或石膏上的加热设备,当加热设备超过 2-3/4 W/ft (9 W/m) 和/或相邻管道打算安装小于 1.5 英寸 (38 mm) 时中央;
g) 用于安装在混凝土或浇筑砌体地板中的恒定功率加热电缆,加热导线额定值大于 16-1/2 W/ft (54 W/m);和
h) ANSI/NFPA 70 国家电气规范 (NEC) 第 IX 部分的加热板和板组;
i) 根据美国国家电气规范 (NEC) 的 424.99、ANSI/NFPA 70 直接安装在地板下的加热电缆。 这些
要求不包括开关、变压器、电源、控制装置(例如温度)或保护装置(例如接地故障保护),通常与空间加热电缆分开安装,但可以作为空间加热系统的一部分同时安装。这些设备包含在与本标准不同的单独要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