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委员们以4比0的投票结果支持两项新的*终规则,这将加强美国境内对有绳窗帘的要求。 这些规则试图解决库存和定制窗帘上的操作绳和内绳可能造成的8岁及以下儿童被勒死和受伤的风险。
16 CFR 1112的修正
这些新规则中的第一条将是对16 CFR 1112的修正,以表明某些不符合ANSI/WCMA标准的情况将被视为CPSA第15(a)(2)条规定的实质性产品危险。 根据这项新的要求,以下情况将被视为产品的实质性危险:
●不符合ANSI/WCMA A100.1 - 2018的以下一项或多项要求的库存窗帘。
第4.3.1.1节(无绳操作系统)、第4.3.1.2节(短的静态绳或接入绳)或第4.3.1.3节(无法接入的操作绳)中的操作绳要求;以及
第4.3.1.2节中的内绳要求
●定制窗帘不符合ANSI/WCMA A100.1 - 2018第4.5节的内绳要求。
●不符合ANSI/WCMA A100.1 - 2018第5.3节中关于产品制造商标签的要求的库存和定制窗帘。
16 CFR 1260的新规定
第二条*终规则将是16 CFR 1260下的一项新规定,题为《定制窗帘产品的安全标准》。 根据这项新规定,它为定制窗帘产品的操作绳索确立了一套新的期望。 特别是,它规定 "每个定制窗帘应符合ANSI/WCMA A100.1 - 2018的4.3.1或4.3.2.5.2节,而不是4.3.2节"。 因此,这意味着定制窗帘现在必须满足适用于库存窗帘的操作绳索要求,或者产品必须利用符合要求的绳索或珠链约束装置。 此外,对刚性绳索护罩以及绳索回缩装置制定了新的测试预期。 如果使用绳索或珠链限制装置,现在还规定了额外的负载和可及性要求。
生效时间
对16 CFR 1112的更新将在《联邦公报》公布后30天生效,16 CFR 1260的新规定将在《联邦公报》公布后180天生效。